招生简章
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北京语言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高校,是中国唯一一所以汉语国际推广和对来华留学生进行汉语、中华文化教育为主要任务的国际型大学,同时对中国学生进行外语、汉语言文学、计算机科学、信息科学和金融学、会计学等专业教育,并承担着对外汉语教学师资培养、培训以及出国留学预备人员出国前的外语培训等工作,素有“小联合国”的美誉。
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简称“北语网院”)于2000年成立,本着“外语突出、专业领先、面向国际、协调发展”的指导思想,充分发挥北京语言大学的国际品牌和语言教学优势,开展国内学生语言类及特色学科的学历教育和非学历培训,同时,北语网院不断规范办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强化服务意识,开发了大量面向外国学生的网络课程,对汉语国际推广和中国文化传播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
二、专业设置
1、高起专:对外汉语、日语、韩语、英语、汉语言文学、金融学、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经济管理、工商管理、法学等专业。学制三年、80个学分
2、专升本 :对外汉语、日语、金融学、会计学、英语(师范方向、商务方向)、汉语言文学(师范方向、行政管理方向)、国际经济与贸易、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商管理等专业,学制三年、80个学分。
三、招生对象与报考条件
1.招生对象:面对各类从业在职、非在职人员等。
2.报名条件:报考高中起点专科者须具有高中、中专、技校及同等学历的毕业证书; 考专科起点本科者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并与学院签订学历承诺书。
四、收费标准
1、报名费和入学测试费:150元
2、学 费:按学分收费,100元/学分
五、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即日起开始报名。(一年两次,春秋两季招生)
2、报名所需材料:
(1) 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2份);
(2) 国家承认的相关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2份);
(3) 近期一寸同底版免冠彩色蓝底背景的照片4张;
(4) 其他证件(如军人证、符合免试规定的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A4纸2份)。
注:同时提供上述各项原件的扫描件1份,便于向教委上报学籍使用。
六、入学方式
1、测试入学:报名的学生需参加由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入学测试。
2、免试入学(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试入学):
(1) 已获国民教育系列专科以上毕业证书,报考高中起点专科层次的专业时可申请免试入学;已获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毕业证书,报考专科起点本科层次的专业时可申请免试入学(研究生进修班的学生不可免试)。
(2) 参加最近一次全国性成人高考,成绩达到当地相同专业和层次规定的录取分数线时,可免试入学(需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准考证、成绩单)。
注:如具备免考资格的学生申请免考时,必须填写入学测试免考申请表。
七、入学测试 :
1、测试方式:机考
2、测试时间:学院统一安排。
3、测试科目:
高起专:英语、语文、计算机基础
专升本:大学英语、大学语文、计算机基础(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大学英语、高等数学、计算机基础)日语专业需加试日语
4、入学测试科目单科免考条件:
(1) 报考专升本层次日语专业的学生,通过国际日语能力水平考试取得二级证书或成绩在200分以上的可以免日语加试。
(2) 除报考英语专业外,入学注册时年龄满40周岁的学生可免考相应层次的“英语”部分。
(3) 除报考计算机类专业外,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或以上级别证书的学生可免考相应层次的“计算机基础”部分。
6.考前辅导:入学测试考前辅导资料在北语网院主页(www.eblcu.cn)的“招生专区”专栏中“测试辅导”页面可免费下载。
八、录取:凡符合报名条件者经入学测试后择优录取,我院统一录取。 九、学习模式 1、通过网络向学生提供多媒体教学资源及传递教学信息,主要包括以下教学环节:“课本自学+课件学习+网上导学+网上作业+网上答疑讨论+模拟试题自测+学习中心辅导+集中考试+毕业论文”。学生在学习多媒体课件和书本的基础上,通过互联网进行网上答疑、讨论、提交作业、课程辅导等,最后参加在当地集中进行的课程考试。 2、课程总评成绩由:平时作业成绩(40%)+期末考试成绩(60%)组成。 十、学历与学位 1、学生在规定学习期限内修完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实践教学等环节,成绩合格,达到教学计划规定的最低毕业学分和各类学分要求,本科学生还需要通过教育部规定的网络教育部分公共课的统考,并且毕业论文合格者,可获得国家承认、由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并盖有北京语言大学校章、校长签发的北京语言大学毕业证书(注明“网络教育”)。 2、符合北京语言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将授予北京语言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 十一、特别说明 1、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是学历教育的提供和实施机构,并非学历审查和鉴定机构。因此学院只负责对报名者提供的报名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备案,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特别是对所提供的学历证书是否属于国民教育系列,不具有权威认定资格,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凡持非国民教育系列学历证书或虚假学历证书入学者一经查出,取消学籍,所交学费不予退还,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提供者本人负完全责任。 2、本招生简章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教育部门新政策出台,按国家教育部门的新政策执行。 十二、联系方式:
北京市宣武区陶然亭53号北京市总工会职业大学南楼4层410室 联系电话:010-83512671 010-83512871
北京市朝阳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东校区)图书馆501室 联系电话:010-85996050 010-57111825













